2014年6月2日星期一

有小孩的家庭要裝防護網



根據2006年施行的國家標准《住宅建築規範》規定隱形鐵窗, 外窗窗台距樓面、地面的淨高低於0。90米時,應有防護設施。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的陽台欄杆淨高不應低於1。05米,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的陽台欄杆淨高不 應低於1。10米。這也是針對有意識的兒童的保護高度。陽台欄杆應有防護措施,垂直杆件間淨距不應大於0。11米。“也就是小孩的一個頭鑽不過去。”

  目前,隨著社會的發展,城市高層建築不斷增多,針對超過30層以上的超高層建築,一些設計單位已主動將陽台欄杆的高度升高到1。15至1。20米,“這都是被建築法規允許的。”

  鄭副院長說,像這種涉及到生命安全的強制性條款,住宅從設計、施工、監理到質檢四個環節,相關責任單位均全程監管,驗收非常嚴格,任何一個環節不合格,房屋都無法交付使用。

  3~5歲的兒童缺乏危險意識,攀爬能力強,房間內陽台窗台、陽台邊上的沙發、墊子、抱枕、桌椅等物品,都有可能成為兒童的助爬工具。因此,鄭副院長建 議,對於家中有小孩的家庭來說,即使室內的窗台、陽台達到了國家規定的安全高度,也一定要加裝防護網或防護欄杆,這樣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兒童墜樓風險。

  一些家庭嫌欄杆不好看,自行將欄杆更換或拆除,都是不可取的。家中欄杆年久失修出現變形,業主應主動向物業部門申報,及時對受損欄杆進行更換和維修,消除安全隱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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